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泛海助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凯发k8官方

作者:  来源:市委统战部  添加时间:2017-08-25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泛海助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委统战部,各盟市教育局、扶贫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关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落实好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泛海助学行动”框架协议》,切实减轻2017年参加高考并被高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新生经济负担,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扶贫办协商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泛海助学行动”实施方案》。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泛海助学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扶贫办 

 

                                                                2017820

内蒙古自治区“泛海助学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关于“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精神,落实好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泛海助学行动”框架协议》精神,今年在全区组织实施“泛海助学行动”,由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出资5千万元,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扶贫办共同组织实施,资助2017年参加高考并被高校录取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新生每人5000元。为确保助学行动顺利实施,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资助对象

经与泛海集团协商,资助对象确定为两部分:一是2017年参加高考并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科、专科、高职新生(填写附件1);二是2017年参加高考并被普通高校录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的本科、专科、高职新生(填写附件2)。

二、申请材料

(一)受助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二)高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三)《“泛海助学行动”项目申请表》(附件12)。

三、职责分工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并督导各盟市委统战部抓好工作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审核贫困家庭大学新生数据信息并督导各盟市教育部门全力配合;自治区扶贫办负责提供贫困家庭数据信息并督导各盟市扶贫部门全力配合;泛海集团负责提供助学资金,监督助学款精准、足额到位;各盟市委统战部、教育局、扶贫办负责宣传、申请、审核、发放等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名额分配

依据各盟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大学新生数量,自治区不下达名额分配方案,各盟市根据实际申请人数和审核公示结果据实享受资助;各盟市按“主动自愿申请、逐级审核把关”的原则和程序,确定申报资助名单,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泛海集团核准后做为资助学生名单。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825日前)。由各盟市负责运用多种媒介手段,向贫困家庭学生宣传“泛海助学行动”。

(二)填写申请、组织申报(95日前)。各盟市扶贫办负责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数据信息,各盟市教育局、残联负责审核贫困家庭以及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大学新生数据信息,并组织发放填写《“泛海助学行动”项目申请表》以及相关申请材料。各盟市委统战部牵头,会同各盟市教育局、扶贫办,协调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填写《2017年度“泛海助学行动”受助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3、附件4),于95日前报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经济处,自治区教育厅助学管理中心、自治区扶贫办社会组织扶贫处(电子版汇总表一并上报)。

(三)审核信息。自治区党委统战部会同泛海集团、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扶贫办审核各盟市申报资助的学生信息,于910日前将审核后的受助学生信息发送至渤海银行制作助学银行卡。

(四)组织发放。渤海银行于915日前将银行卡发至各盟市委统战部。各盟市委统战部于920日将助学银行卡会同各盟市教育局、扶贫办,协调残联发放至受助学生手中,并指导受助学生按照所附说明开卡激活使用。

(五)做好第二批助学款的发放和特殊情况的处理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确定第二批资助学生名单,于930日前全部完成助学款的发放工作。

(六)总结。各盟市委统战部认真总结2017年度“泛海助学行动”,整理完善申请资助有关材料、工作总结及申请资助材料汇编,于1015日前报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经济处。

六、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泛海助学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内容,各级统战部、教育局、扶贫办等单位要把“泛海助学行动”作为

重要任务来对待,高度重视、密切协作,认真抓好落实。

(二)要切实加强领导。“泛海助学行动”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社会关注度高,组织协调难度较大,事关贫困家庭学生切身利益。各级统战部门要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与教育、扶贫、残联等部门的协调,精心策划、周密组织,确保“泛海助学行动”顺利实施。

(三)要切实搞好宣传。各市委统战部要协调组织各有关部门,充分运用电视、网络、报纸、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将“泛海助学行动”广泛宣传到学校、乡镇街道苏木以及农村社区嘎查,做到家喻户晓。

 

附件1.“泛海助学行动”项目申请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附件2.“泛海助学行动”项目申请表(残疾学生和残疾家庭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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